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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成員及組成多元政策及專業背景

 

一、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?

本公司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,會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多化,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,不分性別、年齡、種族。董事成員中有2名為女性,且獨立董事人數為3人。本公司設董事

7~9人(含獨立董事3人),任期三年,目前設董事7人(含獨董3人)。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。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集一次,各董事均具備執行業務所需之專業知識、技能與素養,秉持超然獨立精神,依據法令規定、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,提供高僑公司在營運方針、財務規劃與專業技術發展上之意見與諮詢。董事會成員無性別上、國籍上、年齡上及文化上區分,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,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
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五、產業知識。六、國際市場觀。七、領導能力。八、決策能力。

 

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七位董事組成,其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:

管理目標

達成情形

獨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

達成

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

達成

適足多元之專業知識與技能

達成

 

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:

董事會獨立性:

本公司現任董事由7位董事組成,包括3位獨立董事(佔42.8%),無證券交易法第26 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。

 

董事成員專業背景:

董事會每年定期執行績效評估,並確認其成員具備多元背景及適任性。